5月20日上午,安陆法院行*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安陆市首例不依法履行生态环境治理职责公益诉讼案件。本次庭审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安陆市部分行*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人大代表、*协委员共40余人现场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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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
安陆市辛榨乡深沟港沟渠,途径深沟村1组居民居住区,该水体属于农业灌溉用水,终端汇入漳河。因长期无人清理,岸边堆积生活垃圾,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渠道,导致水体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农业灌溉,造成种植业污染,严重损害公共利益。年9月8日,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向辛榨乡人民*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整治,后于年1月17日向法院提起行*公益诉讼。
在本次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表示,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起诉行*机关使行*诉讼不再限于“民告官”,使保护公益的客观诉讼制度和保护个体权益的主体诉讼制度同时并存。通过本次公益诉讼,可以督促全市所有的行*机关依法行*,履职尽责,杜绝行*不作为和乱作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守住安陆天蓝、水清、地洁的底线,为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环境,为安陆绿水青山绘好法治底色。
被告安陆市辛榨乡人民*府乡长汪钟沩在庭审中表示,通过参加本次庭审,他深刻认识到深沟乡暴露的问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农村黑臭水体的治理水平和质效,推动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走深走实,为建设绿色和美辛榨打下坚实基础。
该案审判长在庭审中总结指出,希望通过以行*公益诉讼的形式,形成检察和审判合力监督行*机关运行的局面,倒逼法治*府建设的提速。
今后,安陆法院将继续发挥行*审判工作的司法服务功能,有效监督行*机关依法行使职责,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达到审案一件、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
行*庭李莹莹:来源
李晓宇:编辑
淳于超:审核
原标题:《安陆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例环境行*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