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土木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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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博士选拔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号)要求,现依据《深圳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我院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01
基本原则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
02
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方式及拟招人数
1
招生专业
土木工程
2
招生导师
(1)
岩土力学与地下工程方向
谢和平、陈湘生、朱建波、高明忠、苏栋、包小华
(2)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及防灾减灾方向
TAMONUEDA、邢锋、龙武剑、李伟文、隋莉莉、崔宏志、董必钦、朱继华、张小刚
(3)
大型基础设施健康监测与安全运维方向
杜彦良、李清泉、任伟新、周志祥、周海俊、朱家松
(4)
新型土木工程材料方向
寇世聪、JUNFENGDR.WANG、王险峰
(5)
滨海工程结构分析理论及应用方向
谢先启、周英武
(6)
智慧建造与可持续建设方向
胡明伟、丁志坤、段华波
3
招生方式
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
4
拟招生人数
7人
03
申请条件
(一)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须具备《深圳大学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