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吉首大学接收硕士生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B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原则上不跨门类调剂,对确有跨门类调剂需求的须经学科复试小组认定,并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签字认可。
5.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按初试总成绩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6.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学校、专业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按照专业相关度与综合能力择优遴选进入复试,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并顺延通知其他考生。
7.第一志愿报考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准。
9.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录取的基本程序
1.考生原报考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与拟参加复试的招生单位、院系、专业、学习方式有一项不同者即视为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含院部内调剂一志愿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