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龄儿童:指从6岁到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
预防营养不良
促进儿童健康
一、学龄儿童超重与肥胖筛查
1.体重指数(BMI):是最常量度体重与身高比例的工具。BMI=体重(kg)/[身高(m)]2=体重(kg)÷[身高(m)×身高(m)]
2.使用“表1”界值进行超重判定:凡BMI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超重”界值点且小于“肥胖”界值点者判定为超重。
3.使用“表1”界值进行肥胖判定:凡BMI大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肥胖”界值点者判定为肥胖。
4.年龄计算(以半岁为单位)
年龄=学生身高体重测量日期-出生日期※例如:某学生出生日期为.9.25
①若体测日期为.9.24,则其年龄为9.5岁
②若体测日期为.9.25,则其年龄为10.0岁;
③若体测日期为.3.25,则其年龄为10.5岁;
学生A:女、7.7岁、体重23.5kg、身高1.2m;
体重指数=23.5÷(1.2×1.2)=16.3;
对照表1标准,16..2,故为正常体重。
学生B:男、7.3岁、体重37.5kg、身高1.3m;
体重指数=37.5÷(1.3×1.3)=22.2;
对照表1标准,22..7,故为肥胖。
二、学龄儿童营养不良筛查1.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体重(kg)÷[身高(m)×身高(m)]
2.使用“表2”界值范围进行生长迟缓判断:凡身高小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生长迟缓”界值范围者判定为生长迟缓。
3.使用“表3”界值范围进行消瘦判断:①凡BMI小于或等于相应性别、年龄组“中重度消瘦”界值范围者判定为中重度消瘦;②BMI处于相应性别、年龄组“轻度消瘦”界值范围者为轻度消瘦。
学生C:男、10岁、身高cm;
对照表2标准,<.2,故判定生长迟缓。
学生D:女、11岁、身高cm;
对照表2标准,>.6,故为非生长迟缓。
(注:表2中的“生长迟缓”主要针对儿童,也包括青春期开始后仍属该年龄范围内的青少年。那些因慢性消耗性疾病、严重寄生虫感染、青春期生长迟缓等原因引起而导致低于本界值范围的青少年,在临床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不能随意判定为“生长迟缓”。)
学生E:男、8岁、体重31kg、身高1.5m;
体重指数=31÷(1.5×1.5)=13.8;
对照表3标准,13.7<13.8<14.0,故轻度消瘦。
学生F:女、9岁、体重25kg、身高1.4m;
体重指数=25÷(1.4×1.4)=12.8;
对照表3标准,12.8<13.2,故为中重度消瘦。
信息来源:①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学龄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筛查[EB/OL],(-03-29);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WS/T-学龄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筛查[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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