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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床上有时会遇到患者提出这样的要求:“医生,我最近胃口不好,吃不下饭,您给我输点葡萄糖和氨基酸补充补充营养吧”。显然,这位患者是将输液当成了常规补充营养的方法了。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用输液的方法补充营养呢?这就要从肠外营养的概念说起。
什么是肠外营养呢?
从胃肠道以外的途径供给患者所需要的全部营养成分称为完全静脉营养,又叫完全胃肠外营养(TotalParenteralNutrition,TPN)。患者在不能进食或超高代谢情况下,通过静脉的途径得到足够的热量、蛋白质、全部必需氨基酸、必需脂肪酸、维生素、电解质和微量元素,以维持良好的营养状况,帮助患者度过危重的病程,纠正营养不良。
什么情况下才可以使用肠外营养?
①由于以下情况无法进食或通过消化道吸收营养物质:广泛小肠切除、小肠疾病、放射性肠炎、严重腹泻、顽固性呕吐等;
②接受大剂量放、化疗的营养不良患者;
③进行骨髓移植患者;
④无法进行或不能耐受肠内营养的重症胰腺炎患者;
⑤消化道功能障碍的严重营养不良患者;
⑥营养不良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或存在并发症(如顽固性腹泻、并发其他感染、接受化疗等)的获得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患者;
⑦严重分解代谢状态下患者(如颅脑外伤、严重创伤、严重烧伤等),在5~7天内无法利用其胃肠道的。
虽然肠外营养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但某些情况下并不适宜或应慎用:
①肠道功能正常,能获得足量营养的;
②计需肠外营养支持少于5天的;
③心血管功能紊乱或严重代谢紊乱尚未控制的;
④预计发生肠外营养并发症的风险大于其可能带来的益处的;
⑤需急诊手术者,术前不宜强求肠外营养的;
⑥临终或不可逆昏迷患者
文章转载自:上海药讯
作者:医院药学部李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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